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侨新苑6巷1号广东佳仕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3 11  14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SD20230727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704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04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机动起重车 起重运输车 1(辆) 详见第二章 35,0000.00元 35,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采购包2(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35,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载货汽车 自卸货车 3(辆) 详见第二章 35,4000.00元 35,4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采购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采购包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采购包2(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包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包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2(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包2):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3  11    03 日至2023  11    07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侨新苑6巷1号广东佳仕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11   14    10  00 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侨新苑6巷1号广东佳仕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 11  14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侨新苑6巷1号广东佳仕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询价通知书需递交的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 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任意选择某一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 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程江镇车上村望江亭

联系方式:0753-251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佳仕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侨新苑6巷1号

联系方式:13750542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07534712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佳仕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 11  02